(网经社讯)近日,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、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恺浓在接受《中国经济时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:
1、《规定》明确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
2、某些商家促销时宣称“赠品不退不换,
不予三包”,实际是不符合《规定》的,赠品是消费者付款后方能取得的,从法律角度讲,应视为商品。赠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,不得以侵权或不合格产品、国家明
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赠品,且赠品应享受“三包”;不得谎称有奖销售。
3、《规定》中明确了经营者谎称有奖销售的几种方式,包括限范围投放、未
全部投放、按不同时间投放等几种非典型谎称方式,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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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经社马恺浓:《促销行为规定》明确在促销活动中的奖品或赠品必须符合规定 网经社 网络经济服务平台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电商门户 互联网+智库